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2024年8月9日,莒县长岭镇宏开缸瓦厂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废气、噪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现将《莒县长岭镇宏开缸瓦厂年产4000万片页岩烧结瓦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4000万片页岩烧结瓦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莒县长岭镇宏开缸瓦厂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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