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佳兆家禽养殖家庭农场肉鸭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新泰市佳兆家禽养殖家庭农场肉鸭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新泰市佳兆家禽养殖家庭农场肉鸭养殖项目;
项目地点:新泰市谷里镇南谷里村;
项目概况:新泰市佳兆家禽养殖家庭农场肉鸭养殖项目位于新泰市谷里镇南谷里村,总投资600万元,占地面积8930平方米,利用现有3栋养殖棚鸭舍及附属设施,新建1栋养殖棚鸭舍及粪污处理设施。项目建成后共有4栋养******办公室等。项目采用智能化养殖,主要原料为肉雏鸭、饲料以及兽药、疫苗等,该项目达产可形成年出栏80万只肉鸭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泰市佳兆家禽养殖家庭农场
通讯地址:新泰市谷里镇南谷里村
联系人:安经理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杏山路198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以下链接可获取公众意见表。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对环境影响评价编写中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和建议等。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发表意见时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公众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为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八、公众发表意见的征求范围
******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项目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
新泰市佳兆家禽养殖家庭农场
20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