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LSJ1211G************
1、招标条件
******水务局《2025-2027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的批复明水字[2025]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明水县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明水县2025-2027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永兴镇、明水镇、育林乡、光荣乡、繁荣乡
2.3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化供水工程4处、城镇管网延伸一处。其中:永兴镇、光荣乡、繁荣乡、育林乡为新建规模化集中供水,明水镇为城镇管网延伸。
2.4资金来源: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解决
2.5设计服务期限:2025年04月30日-2027年04月30日,共计7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包括各项勘测设计、可研阶段勘测设计、实施方案(初设、招标、施工图)阶段勘测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招标控制价(清单)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单行本)、水资源论证报告(单行本)。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工程项目施工总投资额的5.3%(结算金额已项目批复金额为准)。
2.7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潜在投标人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含乙级)勘察资质或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给水排水专业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2024年11月-2025年1月,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或书面信誉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2投标人(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前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截图或书面信誉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3月4日18时00分至2025年3月1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4.2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及时间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2025年3月27日09时00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水务局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 ******
招 标 人:明水县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绥化市明水县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顾新路787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邮 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