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规定和程序,日照市生态环境局五莲县分局于2025年1月14日******有限公司新建热塑性碳纤维新材料研发项目等两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了同意审批的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14日-2024年1月20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北分局
联系电话:0633-******
电子邮箱:******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环评批复 | 批复时间 |
1 | 新建热塑性碳纤维新材料研发项目 | 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北京北路与342国道交汇处东南侧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日环莲审〔******有限公司新建热塑性碳纤维新材料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2025年1月14日 |
2 | 智能触控开关和触摸屏生产项目 | 市北经济开发区北京北路以东、淮河路以北智能制造产业园B厂房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日环莲审〔******有限公司智能触控开关和触摸屏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2025年1月14日 |
******有限公司智能触控开关和触摸屏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1).pdf******有限公司新建热塑性碳纤维新材料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