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11月19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予以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期为:报告书类项目10个工作日、报告表类项目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提出意见: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633-******
电子邮箱:******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环评文件类别 |
1 | 宠物食品产业园项目 | 市北经济开发区342国道以南、珠山路以东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2024-11-19 | 报告表 |